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炎黄酒吧

炎黄血少txt下载 7383一一影院_炎黄血少txt_安徽网络 盛世广告

时间:2012-01-28 05:37:51  来源:颦儿  作者:yolanda

乌有之乡系列文章诋毁凌云公司改革不适宜
——评乌有之乡文《从凌云公司改制后数亿资产被侵吞看改制的实质》
作者:凌云
我是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现武汉鑫凌建材有限公司)一名职工,无意看到乌有之乡网站刊发作者为凌云人的《从凌云公司改制后数亿资产被侵吞看改制的实质》(以下称《实质》文)一文,文章多处失实,其中点名道姓的攻击公司员工已经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站内搜索,乌有之乡网站还刊载有《改制后3亿国资被侵吞引发544名职工两次去省政府静坐》(Article/Clsimply becauses4// .html,作者:求探)、《程董事长的话里有话》(Article/view//.h tml,作者:凌云人)、《沁园春·血(模仿毛主席《沁园春•雪》)》(Article/Clsimply becauses12// 3.html, 作者:凌云人)等关于凌云公司的文章,耸人听闻,矛头直指凌云公司的改制及公司的担负人,有全盘否定企业改革、唯恐天下不乱之意。尽管文章下方有网站的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见解,不代表本站见解”,但如此多的文章刊登在乌有之乡,诋毁一个卓有成绩的企业,并不能因声明而免除网站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也让人怀疑乌有之乡网站持有的立场。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白、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改组、改制、改造和加强管理,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凌云公司的发扬壮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案例,却被说成“搞垮国有企业”、“侵吞数亿国有资产”的反面典型。《实质》文洋洋1万4千余字,实在每段都在捏造事实,不忍卒读,为了避免该文误导读者,有必要陈述以下事实,以正视听。
一、武昌县水泥一厂改制的背景
武昌县水泥一厂,地处湖北省武昌县乌龙泉镇(今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镇),建于1970年,是一家名不经传的小型国有企业。1996年1月,武昌县水泥一厂作为武汉市百家改制试点企业之一,根据武昌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昌体改【1996】3号”文,在武昌县第一水泥厂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将县第一水泥厂改组为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财政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市委武发【1996】20号文、市政府办【1995】111号文等,对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全部资产进行了确认,并颁发“夏国资【1996】1号”文“关于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改制后全部资产确认的通知”。其中确认:1、公司改制前()净资产为18-767-989.49元,从净资产中剥离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安置费费等,确认公司净资产为11-298-793.41元,并非《实质》文所称的8000万;2、依照区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从原企业净资产中划出20%计2-259-758元作为职工的全体股份;3、确认改制后国有资本为9-039-035.41元;4、界定公司可出售的资产为2-406-877.37元。
,武汉市江夏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区政府及区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同意增加安置费106万元,同时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增加国有资本金,并颁发“夏国资【1997】9号”文“关于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改制后全部资产确认的补充通知”。其中确认:公司改制前的净资产为12-340-899.33元;划出职工全体股份3-504-783.37元;改制后的国有资本为8-936-105.96元,其中代管资金为6-632-158.04元;界定可置换资产为2-203-947.92元。
以上系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改制前的背景,乌有之乡系列文章耸人听闻,把一个净资产一千多万元企业的产权明晰和改组,说成“数亿国有资产被侵吞”,以此诋毁国有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度决策。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否定改革开放曾经成为一股甚嚣尘上的思潮。在这个历史紧要关头,邓小平一锤定音:“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决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度的分析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着力于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公司制度。改革的领导者认识到,要搞好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既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那些永久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使其尽快始末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减少资源浪费;对那些仍然有发扬潜力的困难企业,则应鼓励它们始末被兼并、收购而实现重组;对国有企业的富余职工,采取下岗分流再就业的措施。“抓大放小”、“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原则。
1994年7月,《公司法》的正式实施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法律基础。从此,我国开始了以公司制改建为形式、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新的历史时期。1996年1月,武昌县水泥一厂有幸被列入改制试点企业。此时,由3台小型立窑支撑的武昌县水泥一厂,从文革晚期的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经过20余年持续疲惫的运转,设备陈旧,工艺落伍,污染主要,无法适应设备连续现代化、产品生产成本持续降低、环境保护日加肃穆、规模化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市场,企业已经走上难以为继的苦苦挣扎之路。
相同时期,全国最大的水泥企业——中国水泥厂,由于相同的境况,也到了破产倒闭的边缘。中国水泥厂,到2001年底,共有员工4588人,累计亏损3.3亿元,账面总资产12.4亿元,总负债10.8亿元,包括土地在内的净资产是1.6亿元。经法定机构评估后的企业总资产为4.6亿元(不包括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负债10.9亿元,净资产是-6.3亿元。同时,企业职工4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包括1年多的医疗费以及养老、失业、公积金等1500万元的费用没有着落。欠交税款2070万元,外欠原燃材料费用4000多万元,企业成立清算小组、内债小组和治安维持小组,等待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实施破产倒闭措施。直到海螺集团接手,实行金融债权重组,才走出破产泥潭。
2005年12月,有近80年历史的广州水泥厂被关闭。2007年9月,著名的郑州矿务局水泥厂被关闭。同年,成都市关闭的水泥厂达44家,全国被关闭的水泥厂数千家。可以说,如果不是武汉市政府和江夏区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英明,如果武昌县水泥一厂没有被列入改革试点企业,这家几百人的小型水泥厂早就不存在了。这就是武昌县水泥一厂改制的背景。
二、凌云公司究竟有没有国有资产流失
,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委员会对凌云公司“关于深化改革 实施‘两个置换’报告”作出“批复”(夏经【2000】46号文),批复要求凌云公司“搞好公司国有资产的退出,并在任工置换身份的同时,与员工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
,武汉市江夏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0[102]号文件《关于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相关企业改革文件心灵魂魄,在凌云公司改制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国有资产界定和处置作出批复(夏国资企【2001】2号文)。其中界定:1、公司净资产19-810.085.41元;2、按政策调增和调减后,国有资产为3-735-111.42元。
自1996年武昌县水泥一厂完成股份制改制,凌云公司由国有企业转为民营企业,国有资产逐渐退出,职工的身份同时发生转变,建立了新型劳动关系,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上述事实,均由政府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核实,并用文件确认。凌云公司企业改制的过程符合国度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原始股东”的利益是否被侵吞
这里首先要明白“原始股东”的概念。1996年,武昌县水泥一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工商变更注册为武汉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应为50人以下,公司的实际股东为杜华平等14名自然人及1个工会法人股东,其中工会法人代持600余名职工的出资,代行股东权。
1996年至2000年功夫,凌云公司经营形势较好,有一定分红。2001年至2002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2000年公司账面净资产为2204万元,2001年降至1917万元,2002年降至1394万元。2002年下半年,公司欠发职工工资近90万元,欠养老安全金130万元,股东股本出现潜在亏损。公司高低议论纷纷,对企业的前景孕育发生怀疑。公司董事会分析,工会法人作为大股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大锅饭,企业经营决策出现混乱,经营机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
2002年1月,部分职工买断工龄离厂等原因退出股份126万元,信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退出债转股120万元,庙山实业发扬有限公司放弃股份180万元等,公司实收资本由1150万元减少到720万元。,鉴于经营形势的严峻,董事会始末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5名股东或者受委托人参加大会,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深化改革的必要性;2、调整股本结构,实行大股东控股;3、工会代持的股份自愿退出问题;4、鉴于公司账面资产由2000年的2204万元扩充至2002年的1394万元,另有欠发工资、欠付养老安全金、应收帐呆账死账等潜在亏损1000万元的实际情状,定夺股本的处置方案为:(1)现金退付原职工出资购股261.9万元;(2)原工龄股319.4万元转作工龄赔偿金挂账,分期给付,内退员工不给付,由公司担负到退休;(3)原配股198.7万元取消,用于适当弥补资产升值的损失。最后,股东大会始末决议,同意《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实施方案》。
,工会法人代持的大部分股份均自愿退出,最后变成26名股东,这些股东既有公司管理人员,也有普通工人。股份收购和转让均为自愿,转让后交出所持股票。这些均有记载可查,不存在《实质》所称转让股份是“迫于淫威”的说法,更不存在争夺“原始股东两亿多资产”的情状,转让的股份由26名自然人股东倾其家产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购买。
,凌云公司变更注册注册资本,由720万元减资到230万元,26名股东的剩余出资用作流动资金。,凌云公司变更注册为为武汉鑫凌建材有限公司。
,凌云公司股东吸收少数社会自然人股东发起成立武汉鑫凌云水泥有限公司。鑫凌云公司与凌云公司是完全独立的二个企业法人。鑫凌云公司由于不存在凌云公司的历史包袱,实施新型干法旋窑生产工艺,发扬很快,到2010年,已进入湖北省十强、全国百强水泥企业行列。2010年6月,鑫凌云公司与国际知名企业台湾远东集团进行战略重组,公司更名为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根据远东集团亚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致股东报告书,“收购武汉鑫凌云水泥公司是亚泥(中国)的一次创举,也是让亚泥(中国)继续扩展壮大的一个里程碑。”这些成绩是鑫凌云公司经营成果的体现,在资产上,与凌云公司没有必然关系。
四、原凌云公司职工上访为哪般
根据乌有之乡《实质》文中介绍,原凌云公司职工以“544名原始股东”的名义,打着横幅去湖北省人民政府上访。图片信息显示,参与上访约罕见十人,这些上访的人认识上存在如下误会:
1、“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他们不知道自1996年武昌县水泥一厂改制时,国有资产已经由政府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屡次核实,并已全部发出;
2、“数亿资产被侵吞”。2002年股份收购时,凌云公司净资产仅1394万元,不包括欠发的工资、欠付的养老安全金及呆账死账的损失,在当时的情状下,大都人只须能发出自己股份的本金就求之不得,没有料到企业将来的发扬。
3、上访职工认为自己是凌云公司的原始股东。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股份是由工会法人代持,这数百名职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
4、认为鑫凌云公司与凌云公司是一个企业。他们不知道鑫凌云公司与凌云公司一样,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鑫凌云公司股东向远东集团出让70%的股份获得2.366亿元,让2002年前后转让股份的职工心里不平衡,认为他们也应该分享这些收益。实际上,这些股份出让的收益减去股东经营过程中的负债,所剩无几。
5、个别人蛊惑,说只须去上访,将来每人可分得10万8万,不去上访的人没有。
上访事件发生后,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看望组进行复查。,看望组在纸坊醉江月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五名信访代表和原凌云公司担负人、工会担负人等参加了听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作出详尽的《信访复查意见书》,该意见书就上访人提出的十二项质疑全部作出了正面复查和回复,确认原武昌县水泥一厂的改制和原凌云公司的股权调整予以维持。事实上,数十名职工上访争议的焦点是2002年股份转让事宜,该争议系公民个体之间以及公民个体与企业法人之间的财产纠纷,不是行政权的裁决范围,依法应当由相关当事人诉请司法机关裁决。
同时期,湖北省武昌县(今武汉市江夏区)进行改制的小型国有企业还有武昌县锅炉厂、武昌县化肥厂等,这些企业的规模均比武昌县水泥一厂大。乌有之乡连续刊载署名为凌云人的煽动性文章,该文在网上四处转帖,唯恐天下不乱,宣称如果湖北省政府不成立专班看望,将进京上访,以此给湖北省政府施压,危害社会秩序稳定,相关当事人已经涉嫌组成不法。
五、社会公平应当如何来体现
原凌云公司2002年改制后,企业获得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加,职工的收入增加,2003年-2010年凌云公司和鑫凌云公司共上缴税收2亿元,其中2010年度仅鑫凌云公司就上缴税收7000万元。这些得益于国度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相比同时期因体制原因经营不善被关闭的数千家水泥企业,原凌云公司和鑫凌云公司无疑是幸运的。再造一个老国企并非如一纸改制文件般紧张。一定意义上说,重组改造一家老企业,还不如建设一家新企业来得快,来得容易。此中的艰难,不在于资金,不在于新生产线的建设,更多地是保守与现实的抵触,管理与文化的跨越,意识与思维的逾越。
在永久的计划体制下,作风懒散、管理松弛、效率低下是常见通病。工人们最盼望的是停窑、修窑好多歇息几天,连戴安然帽这样的常识也被看作是累赘和多此一举。有的职工还贪占公有财产,内外联手偷拿企业财物,个别业务员接受货款不入公司账户。伴随工厂而生的社区宛如其他许多地处偏僻的水泥厂一样,企业与周围居民组成了一个自成系统的封闭社会。由于地舆环境与地舆文化的局限,有的老职工很难忘怀过去的“企业主人”身份,很难割舍老情感。这样的心理,这样的依恋和文化,都对新改制的企业提出了艰难的挑战。
企业改制带来的经济增长和收入差别,让习惯计划经济时代平均主义的老职工心理难以适应。鑫凌云公司的巨大成就,特别是与国际知名企业的战略重组的收益,最终击垮了企业困难时期转让股份的职工的心理底线,他们有相对受剥夺的感想,希望分享没有参与的企业经营的收益。
但是,市场经济是有法则的,市场讲求效率,政府强调公平,这种效率和公平以国度制定的法律为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惟有更好地创造财富,才能实现政府希望的公平。政府的职责是依法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收益的分配,政府始末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以及困难集体的社会保障等问题,来实现社会公平。
武汉鑫凌建材有限公司和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正努力实施企业的社会责任,深知社会和谐是企业发扬的基础。近年来,鑫凌公司安置了一批年龄偏大的职工,每月发放400-600元的生活费;一年“三节”发放物质,春节给困难职工送去300-元/户不等;员工住院发送慰问金,职工子女上大学奖励1000-5000元/人;免费为174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为237户进行电改,为198户进行水改;退休职工春节发放红包300-500元/人;拨款300万,用于退休职工的各项活动开支;支持辖区村村通公路建设;等。
公司的今天来之不易,没有企业重组改造,就没有今日的希望。没有曾经的阵痛,就没有今日的辉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与开放成为关系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两个中央命题。从村落改革的局部破题,到城市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由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到最终“入世”,改革开放大步前进,中华民族踏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孙中山师长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中华民族终将融入法治、专制、开放的现代文明世界之中。虽然其中仍然将充满曲折,但是“青山隔不住,毕竟东流去”。各方人士都应理性对待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分配,依法处理争议,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乌有之乡 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 [ 本网站 ] 立场无关

下一篇:返回列表

上一篇:Cobb有了一个赎搪罪崖的机享会姨

发布时间于本文前后相邻的部分 新闻 / 文章
Copyright © 2010 - My Website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言论仅代表作者观点,与 [ 本网站 ] 立场无关.
浏览本网页最佳效果:显示器分辨率1024x768或更高以上